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7日讯 深交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终止对益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益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5年6月21日依法受理了益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益丰新材向深交所提交了《益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益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益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益丰新材是立足有机硫化学产业,聚焦光学新材料领域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益丰新材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新股不超过4,736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公司原拟募集资金84,425.83万元,用于高折射率光学树脂材料项目、高端功能材料环状聚烯烃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益丰新材本次的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苏天萌、曾丽萍。
(责任编辑:魏京婷)